一是明确学校卫生标准和工作目标。年初召开由区卫计委领导、教育局主管学校卫生领导、13所中小学校长及卫生工作负责人员参加的会议,对学校卫生的监督内容进行明确。二是加强日常监督。按照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》对学校的教学及生活环境、传染病防控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等进行卫生监督。三是按照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准打分定级。对教学生活环境卫生,传染病防控,常见病、地方病与多发病管理,突发预案,生活饮用水和校内公共场所共六项内容进行打分,根据得分情况分为四个等级:得分≧90为优秀,评为A级;90>得分≧75为良好,评为B级;75>得分≧60为一般,评为C级;得分<60分为差,评为D级。我区共13所中小学校,按照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准逐项对照,严格打分,最终确定A级4所,B级9所。